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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8-31 16:32:26
本月初,奥运冠军刘翔状告滴滴出行,认为“滴滴出行”在官方微博中发布了使用其肖像的配图微博,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“滴滴出行”运营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删除侵权链接及图片、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126万元。
昨日下午,滴滴出行官微发表声明向刘翔道歉,称滴滴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的文章未经刘翔同意,使用刘翔赛场上的照片用于品牌宣传推广,给刘翔本人造成诸多误解,“滴滴出行”对于此次侵权行为表示歉意。
滴滴表示,已在第一时间删除了含有刘翔肖像的所有侵权链接,对于此次侵权行为表示歉意。
不过,对于刘翔提出的126万元赔偿款,滴滴出行并未给出回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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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8-31 16:44:35
滴滴这次高丑了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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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11 21:35:54
我觉得挺好的,大家的看法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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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6-18 21:48:57
很好啊,谢谢楼主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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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2-7 06:19:45
说的好,一定要回复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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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2-7 10:15:44
看的人少,回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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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4-4 06:54:02
找到好贴不容易,我顶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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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4-9 12:47:15
有意义,有收获,谢谢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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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4-11 13:11:33
永远支持楼主,继续发好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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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7-22 06:38:18
请楼主继续发好贴,支持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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