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条消息 顺丰说接海关通知 众多日用品税率 从10%上调到50% ↓ 想都不用想 评论里肯定是这样的 “哔——————” “哔——————” “哔——————” 但是这事儿吧 实际上是这样的 1.化妆品税率50% 这个政策是没有变过的 根据 海关2012年15号公告 附件1
从上面的图我们可以看到 清洁护理美容类化妆品 个人物品税率都是50% 2.关于化妆品定义的问题 请大家翻开 质检总局第100号令 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、喷、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,施于人体(皮肤、毛发、指趾甲、口唇齿等),以达到清洁、保养、美化、修饰和改变外观,或者修正人体气味,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。 所以 洗发水,沐浴露,肥皂,牙膏…… 都属于 广义上的“化妆品” 至于“可可脂”指的应该是护肤用的可可脂 吃的巧克力是食品类 综上所述 1.护肤品,保养品,清洁品,洗澡的,擦手的,物品税率确实都是50%……
2.这些规定是一早就有的,不是新规定,更不是“一夜之间日用品税率从10%提到50%”
3.决定税率的是一个叫做“关税税则委员会”的机构,海关是没有权利单独决定关税的。
所以 在海关这里来看 政策一直没有变 如果实在要说只能说是 顺丰以前把50%的物品当成10%报了 而且有人反映 以往这些物品确实都是按50%收税的
当然50%税率确实很高 但也没办法 这不是海关一家能决定的事 大家要骂就骂吧 只求骂得均匀,骂得雨露均沾(大误) _(:з」∠)_ (我死开去看我购物车了……) 最后 完整的 物品税率表 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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